你要甚麼?
20090510 No:20090510
今天我們要從「太二十17-28」這段經文--從母親的祈求談起,論 神的旨意、人的心願與作基督門徒新願的尋求與實踐。你要甚麼?在不同的處境、不同的階段、不同的年齡…等等因素下,我們會要求不同的願望得滿足。
聖經記載:當王后以斯帖違例來到亞哈隨魯王面前,『王對她說、王后以斯帖阿、你要甚麼、你求甚麼‧就是國的一半、也必賜給你。』(斯5:3)第一次,『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就請王帶著哈曼今日赴我所豫備的筵席。』(斯5:4)第二次,『以斯帖回答說、我有所要、我有所求、』(斯5:7)『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願意賜我所要的、准我所求的、就請王帶著哈曼再赴我所要豫備的筵席‧明日我必照王所問的說明。』(斯5:8)第三次,『王后以斯帖回答說、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為美、我所願的、是願王將我的性命賜給我、我所求的、是求王將我的本族賜給我‧』(斯7:3)『以斯帖又俯伏在王腳前、流淚哀告、求他除掉亞甲族哈曼害猶大人的惡謀。』(斯8:3)猶大人以斯帖接受她王后的「位分」就是為「今日的機會」,所以她願意不顧自己的安危,冒死救自己族人--猶大人—脫離滅族的厄運。『位分與機會』都在 神手中,把握住『機會』發揮『位分』的功能是人從 神領受的使命。
若主耶穌問你:你要甚麼?請酌量再三,你要甚麼?藉著這段經文,今天我們要從新思想並檢視我們內心所看重的事,是真正重要的事嗎?是真正有永恆價值的事物嗎?
壹、天父心意子來成:
聖經告訴我們:天父定意要壓傷,人子順服受苦杯。耶穌知道上帝要作甚麼,並且承受了聖子位分的使命。耶穌的心志是回應天父定意要他受苦而願天父的旨意成就的受苦心志。
『…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太20: 17-19)這些話耶穌曾經對門徒說過,然而當時西門彼得的反應是拉著耶穌勸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太16:22)主耶穌還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 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16:23)『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如今,在往耶路撒冷的路上,耶穌把門徒帶到一邊,再一次很慎重地告訴他們這一件關於自己降世的關鍵遭遇—釘死十字架,聽在門徒耳中,他們還是不明白這話將要發生的事件及真正的含意。(路9:45)
正因為不明白耶穌的話,以致無法體會這是道成肉身的耶穌的關鍵遭遇,對耶穌有何必要性。然而,耶穌自己非常清楚天父差他到世上的使命,因此,他明白這關鍵遭遇—釘死十字架的必要性。耶穌提醒所有的門徒,十字架對每一位跟隨耶穌的人都是必要的。除非門徒明白自己接受主耶穌差遣的目的,並且決心以生命完成使命,否則就不能面對十字架,也不願意走十字架的道路。耶穌對門徒再一次的提醒,也是對我們的提醒。耶穌說:『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20:21)親愛的弟兄姊妹,除非我們像耶穌接受天父的差遣一樣接受耶穌的差遣,否則我們不能明白十字架的必要性,我們也就失去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主的動力了。
耶穌明說我們在世間有苦難(路十六33),我們要有面對苦難的心志(彼前四1-2),同時也要有耶穌已經勝了世界的信心為確據來面對苦難。做為父母,我們不會為兒女求苦難,然而,我們必須幫助孩子明白人生有苦難的事實,幫助孩子學習以 神的眼光來看人生處境中的苦難,並且學習以 神的方式來處理人生苦難的問題。因此做為父母的你我,必須先有合乎真理的苦難觀,認清為了養育教育 神交託我們管理的產業,願意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為照 神的旨意做在孩子身上,願意承擔一切身體的勞苦、情感的煎熬、思想的衝擊而有的苦難代價。在生活中願意放棄世俗的苦難觀及世俗的處理方式,以身作則行道,向孩子示範合 神心意的生命及生活,就能啟發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學習以 神的眼光及方式處理人生的苦難,建立成熟的生命及光鹽般的新生活方式。
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回應 神的使者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1:38)她的態度是:『…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 神我的救主為樂。』(路1:46-47)在聖殿裡,『西面…對孩子的母親馬利亞說、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裏的意念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 2:34)於是馬利亞作為耶穌的母親,藉著耶穌遵行天父旨意的一生,經歷自己的生命被對付,能接受思想的轉變、情感的傷痛以及意志的衝擊。同樣的,我們每一位基督徒,藉著耶穌遵行天父旨意的一生,我們心裡的意念也會因耶穌而顯露出來,當我們信服 神時,我們的生命被對付,就能接受思想的轉變、情感的傷痛以及意志的衝擊。
貳、兒子心願母來求(太20:20-24)
聖經告訴我們:妄求位分無所獲,無意苦杯必要喝。那時、就在耶穌向門徒提及他將要上耶路撒冷從父 神所領受的杯時,西庇太兒子約翰雅各的母親同他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太20:20)耶穌就問她說、妳要甚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太20:21)門徒不知所求的是甚麼,因為人的心願出自人的慾望而非聖靈。耶穌藉著機會教訓門徒,這是回應天父主權,存心順服的心志。
我們一生中在不同的階段會出現一些願望,不論甚麼願望,都是因為我們心中預期所嚮往願望一旦成就,將會滿足我們的心,帶給我們幸福、成就、滿足、愉悅等等的感覺。孩子的幸福、成就、滿足、愉悅等牽動母親的心,叫母親引以為榮,叫母親放下心中擔心的重擔,叫母親為自己一生的付出感到慰藉。因此母親會盡力為孩子爭取有益於孩子的事物,這就形成了母親的願望。
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有甚麼心願呢?在座的母親們,為你的孩子,妳有甚麼心願呢?你知道你的孩子有甚麼心願嗎?總之,妳要甚麼?妳心中看中甚麼?你為你的孩子看中甚麼?
甲、你知道你所求的麼?
到底這位母親所求的是甚麼呢?耶穌只有一位,而她求兩個兒子坐在耶穌的左右,在她心目中這是怎樣的地位?她心中主耶穌的國是指甚麼呢?推翻羅馬政府建立新以色列國嗎?還是指 神的國呢?因為『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太 19:28)如果是 神的國,那麼她對 神的國有多少認識呢?有多看重?她知道這祈求有多麼自私嗎?可見人常不知道自己所求的,卻又常不肯謙卑下來順服聖靈的引導來祈求(羅八26-27),以致於陷入「妄求」的光景而不自覺(各四3)。親愛的弟兄姊妹,這件事更顯明在祈求的事上,人需要 神的教導纔能求所當求(羅八26-27)。
乙、你看位子與杯孰重?
許多時候我們期望得到榮耀,卻沒有預備為得榮耀付出代價的心志及準備。耶穌也會藉著我們求的時候,教訓我們明白屬天的真理原則,倘若我們信祂,我們就會為所得的教訓感恩,如此,既滿足了 神的心意,又等於已經得到 神應允我們的祈求了。否則我們將執著要滿足自己的欲求,而抱怨 神不聽我們的祈求。
『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箴 18:12)位子誘使人驕傲,苦難促使人謙卑。『… 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5:5)『謙卑人的心願、 神早已知道‧ 神必豫備他們的心、也必側耳聽他們的祈求。』(詩10:17)
耶穌明白地表示:位子不是他給的,所以所求的願望除非是天父定意的賞賜,明顯是不能強求的了。然而,即使位子沒得坐了;杯,卻不可免,而且是必要喝。凡是跟隨耶穌的人都必須有一個覺悟:「為主的緣故,喝 神允許臨到的杯」,因為耶穌說:『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約15:18)『…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約15:19)
『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約15:20)當門徒回答耶穌,能喝耶穌將要喝的杯時,耶穌很清楚地告訴門徒:『…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豫備的、就賜給誰。』(太20:23)耶穌將要喝的杯就是,定意上耶路撒冷去,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被他們定他死罪。又將被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然後釘他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太20:18-19)因著受苦的心志,耶穌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 4:15)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 18:36)我們是否以這世界的觀念欲求屬天的事物呢?
作基督徒,位子不一定如己意,因為是 神主權的賜予;與基督一同受苦的杯,卻一定要承受。難怪耶穌對門徒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8)可見作主的門徒就應當效法耶穌基督,不應當為所要喝的杯感到訝異。
丙、放下惱怒,體貼聖靈
為何其他的門徒會惱怒他們弟兄二人呢?想一想,耶穌的左右就只兩個位置了,你們兄弟倆一邊一個,那還有其他人的份嗎?其實門徒連自己將要承受苦難都不甚瞭解,當然不會為爭先受苦而爭執,卻會為當前的感覺惱怒。聖經記載:彼得曾信誓旦旦地帶頭向耶穌表明效忠基督的心跡,其他門徒也相繼表態(太廿六33-35)。然而,當耶穌被抓時,門徒都散開逃走了(太廿六56),彼得就在耶穌被賣的那夜三次不認主(太廿六75),可見靠自己的情感、意志所下的誓言都經不起考驗。所以,即使有願意受苦的心志,若不是出於聖靈並倚靠聖靈,人也沒有堅持面對苦難的能力。
丁、父母要學習調整禱告的內容
求孩子能盡人的本分活出每一天的生命,過於功成名就的成果。求孩子能有受苦的心志,在現實生活中寧可受苦也不向罪妥協的心志。求孩子能一生信服 神,不發怨言,謙卑柔和地承受 神所允許的苦難的熬練。
求聖靈幫助每一位父母願意學習情願讓 神的旨意成就在自己及孩子身上的禱告。求聖靈幫助每一位父母願意學習在自己及孩子心中尊主為大的禱告。求聖靈幫助每一位父母願意學習在自己及孩子靈裡以 神為樂的禱告。
『又要以耶和華為樂‧他就將你心裏所求的賜給你。』(詩 37:4)
參、救主榜樣門徒學(太 20:25-28)
聖經告訴我們:撥雲見日見真章,以身作則服事人。耶穌要我們在生活中將屬天原則行地上(太六10)。耶穌的榜樣是回應天父差遣,遵行天父旨意完成託付的心志,耶穌留下示範的榜樣,叫門徒可以有樣學樣。耶穌留下怎樣的榜樣呢?
甲、柔和謙卑的榜樣
耶穌「不是要受人服事、乃是要服事人」是與世俗有別的態度。
不認識真神的君王及大臣,在治理及操權管束人時(太20:25),是以人為中心,依據自己的地位發展出一套治理人的哲學及方法,即使相信有 神,也會利用 神作為支撐自己的工具。結果神不是人自己順從的對象,神也不是人將自己置之其下的對象。這就是世俗的態度。
耶穌曉得不僅雅各約翰的母親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連自己的門徒也沒有明白的,所以『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太20:25)『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20: 26-27)
我們活在這世界上,無可避免的,會受到這世界的染缸污染的威脅,甚至已經先入為主地接受這世界世俗的觀念及價值,以致於對屬天的事物產生了誤解,認為屬天的事也是照著屬世的原則運作,以致於不能知道屬天原則之運作的特質。
耶穌看出門徒的問題,就藉著這祈求的事件,教導他們屬天的觀念及價值,作主的門徒必須效法基督活出與世俗不同的生活原則。耶穌是君王,且是萬王之王,不是這世間的君王;雅各約翰的母親所求的耶穌左右的位子,也不等同於世上君王兩側的大臣。換句話說,地上國家君王的治理原則及大臣操權管束的作法,不適用於屬天國度,是作主的門徒不可傚行的。
屬天國度中君王的治理原則及大臣的操權管束的作法是『…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20: 26-27)。這纔是作主門徒的人該傚行的。
乙、耶穌是 神給人的榜樣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 20:28)
道成肉身的耶穌樂意服事他所愛的人,沒有一個人比耶穌大,因此人理當效法耶穌的榜樣。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 神所召、像亞倫一樣。』(來5:4)『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來 5:5)位分是 神賜給人的,活出合乎位分的生活見證是人的本分責任。『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羅13:1)『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 神是基督的頭。』(林前11:3)位分出自 神主權的安排,『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羅13:2)
我們所在意的,會成為我們所求的,我們所求的是甚麼樣的位子嗎?還是在一個位子上如何活呢?耶穌藉機很清楚地教導門徒有關 神國治理管束的原則:大的要服事小的如同用人;為首的要如同作主人的奴隸。(太20:26-27)我們不僅求我們的孩子成為基督徒,我們更要在乎孩子怎樣作基督徒,成為怎樣的基督徒。我們不僅求孩子在教會擔任執事、牧師、教師、會長、主席、會友,我們更要在乎孩子怎樣作執事、牧師、教師、會長、主席、會友,成為怎樣的執事、牧師、教師、會長、主席、會友。我們不僅求孩子當醫生、教師、律師、廚師…,更要在乎他怎樣當醫生、教師、律師、廚師…,否則我們就是僅僅在為孩子求位子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耶穌每天都等著你到他面前,當你開口向他求每一件事時,他會問你:『你要甚麼?』你一定要求聖靈的幫助,並且當聖靈用他那微小的聲音教訓你時,你當願意放下肉體世俗的欲求,體貼聖靈的意思,你的人生纔會愈來愈少屬世世俗的欺騙及纏累,愈來愈多照屬天的原則生活。你會愈來愈清楚明白天父要做甚麼事,你能靠聖靈勝過世上的苦難,你的人生會因耶穌而活得更豐盛,你的家庭纔會被基督化,成為榮神益人的見證。
你要甚麼? 經文:馬太福音二十章17~28 馮國順